您的位置:首页 > 教育频道 > 教育新闻>正文

五部委联合出手: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时间:2021-03-19 16:29:49    来源:中国政府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加强教育引导工作,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近期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诱导性营销,发放针对在校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通知》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要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要严格贷前资质审核,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全面了解信用状况,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要求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的监督检查和排查力度,加大对非法放贷机构的排查和打击力度。

《通知》指出,要加大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营造良好校园环境。从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大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全面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建立日常监测机制等方面要求各高校切实担负起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和校园稳定。

《通知》提到,要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合理引导舆情。各地网信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高校和金融、教育、公安等管理部门,做好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政策网上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对于利用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恶意炒作、造谣生事的行为,指导相关单位主动发声、澄清真相,共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通知》还提到,要加大违法犯罪问题查处力度,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各地公安机关要依法加大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中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针对大学生群体以套路贷、高利贷等方式实施的犯罪活动,加大对非法拘禁、绑架、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编辑:王泽涛 王宝玉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本文共有人参与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