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银监会获悉:陕西、河南银监局近日依法查处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质押贷款案件,对两地涉及该案的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款5250万元,并处罚104名责任人。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35名外部涉案人员。
2016年5月,陕西潼关县联社发生一起2000万元质押贷款案件,多名外部不法人员横跨陕西、河南两省,以纯度不足的非标准黄金做质押物,骗取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90亿元贷款。陕西银监局对涉及该案的1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罚款合计5000万元,对上述机构的95名责任人予以处罚。河南银监局对涉及该案的工商银行河南三门峡灵宝支行处以罚款250万元,对该支行及工商银行三门峡分行9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据银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案暴露出上述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存在诸多缺陷。一是贷款“三查”形同虚设。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审查不严格、贷后管理缺位,部分基层机构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是押品管理严重失效。三是业务开展盲目激进。(编辑:冯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