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郑州讯(记者 耿记安)日前,有消费者及相关媒体反映“三强餐饮公司”、“鸽子楼餐饮公司”等企业食材选购未经检验检疫部门检疫的鸽子有关问题。对此,昨日濮阳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称濮阳市食安办)作出回应。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从濮阳市食安办了解到,从11月6日,该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接到关于濮阳市“三强餐饮公司”“鸽子楼餐饮公司”食材选购相关问题的反映材料,11月9日媒体披露了相同的问题。对此,该市食安办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及时安排相关县(区)和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市供应处鸽子楼大酒店、市三强鸽子店及连锁门店以未经检疫的鸽子为食材问题和媒体披露的相关问题,11月7日、9日,该市食品监督所和华龙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分别对供应处鸽子楼大酒店和市三强鸽子黄河路安居店、天街店、中原路店、胜利路供应处店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上述5家餐饮服务单位立即停止从原渠道进货,接受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11月12日,濮阳市食安办又召开专门会议,专题部署案件查处工作。会议明确要求:一是由清丰县政府负责,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和县农业畜牧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位于清丰县双庙乡马家村的鸽子非法屠宰点进行立案查处;市农业畜牧局要成立督导组,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二是由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安排市食品监督所对市供应处鸽子楼大酒店进行立案查处。
三是由该市华龙区政府负责,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管辖范围内的市三强鸽子4家连锁门店进行立案查处。同时要求,相关县(区)和监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查处进度,依法从严查处。
同时,濮阳市食安办于11月13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禽类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濮政食安办明电﹝2017﹞2号),要求各级农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统筹调配力量,加强协调配合,迅速对全市禽类养殖场、屠宰场、禽类加工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健全监管档案,区分风险等级,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提升禽类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从该食安办还了解到,自11月14日起将在濮阳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禽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屠宰加工场、制售(运输)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禽类、餐饮单位使用禽肉未按规定检疫的、在禽类及其制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后续查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