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着力强化竞争政策,当好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者。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是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内在动力,是市场力量能否发挥的关键。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
市场竞争是企业优胜劣汰、发展壮大的运动场。大量企业进入市场,就要有清晰公平的竞争规则,不能有歧视、有分割;要让企业之间公平竞争,就不能有假冒侵权,不能“打假赛、踢假球”;要公正执法,市场监管就不能“吹黑哨”,要公平公正、一视同仁。通过改革,我国市场环境、市场秩序总体向好,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还不健全。一方面,企业之间不公平竞争问题依然存在,另一方面,行政垄断导致的不公平竞争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区域壁垒和产业保护,分割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弱化了我国大市场优势。竞争政策是市场经济国家各项经济政策中的基础性政策,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竞争政策作用,不仅要规范企业的竞争行为,更要规范政府部门扭曲公平竞争行为,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创新创业打开市场空间。
三是着力防范市场风险,当好安全底线的守护者。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防范市场安全风险是底线。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大任务,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首要职责。
安全是底线、是红线。没有安全,市场活力和秩序就没有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就难以健康运行。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把守住安全底线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产品质量安全是生产出来的,也是监管出来的。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要着力创新监管机制,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将处罚责任落实到人,完善消费者损害赔偿机制,建立安全保险等风险分担机制,探索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增强市场安全监管工作针对性、前瞻性和时效性。
四是着力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当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新时代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和科技变革加快,经济发展呈现出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不断增强的趋势,消费经济进入繁荣发展和快速变革时期。新的消费领域、新的消费模式、新的消费热点不断涌现,既是经济发展中的亮点,给广大消费者带来福音,也对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出新要求新挑战。
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方方面面,是政府首先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就要使市场监管各司局都承担起保护消费者的责任。要把握消费趋势,明确薄弱环节,针对突出问题,创新维权模式,完善维权机制。通过维护消费者权益,为百姓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百姓消费信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倒逼供给质量提升。
五是着力实施市场综合执法,当好高效监管的实践者。市场综合执法是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推进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是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的重要任务,是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举措。
目前,市场秩序中长期困扰百姓和政府部门的一些痼疾,许多是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不是单一条线能够有效解决的,必须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监管执法体制不完善、权责不清晰、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程序不规范、队伍能力不适应、多头重复执法与执法不到位等矛盾问题,消除选择性、运动式执法,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要坚持目标导向,按照构建统一、权威、高效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的要求,整合监管执法队伍、理顺监管执法职责、明晰监管执法规则、强化基层执法力量、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加强技术装备保障、推动部门协同监管,提高监管执法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六是着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当好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全面提高质量,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发挥好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关键要发挥市场的力量,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只有鼓励竞争、保护发明,发挥市场竞争对激励创新的根本性作用,才能增强市场主体的创新动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活力。只有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形成僵尸企业退出机制,形成诚信企业发展壮大机制,才能推动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只有打击各种假冒伪劣、侵害企业权益行为,避免劣币驱逐良币,才能为企业健康发展腾出市场空间。作为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方向,找准定位,强化市场意识,强化竞争意识,相信市场,相信企业。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力完成下半年各项任务
下半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要求,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突出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创新,加强工作融合,推进综合执法,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切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更加公开透明便利的准入环境,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企业准入、产品准入、药品和医疗器械准入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便利投资创业。
1.进一步深化企业准入制度改革。大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年底前实现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5个工作日。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通过“照后减证”,实现“减证便民”。深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逐步实现无纸化智能化。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全国统一验证管理,拓宽跨领域联网应用范围。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放宽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权,除特别规定外对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探索简化企业、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优化认证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审批效能,压缩审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