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第二轮严重危害医疗秩序被联合惩戒典型案例,此次有177人列为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行为人。该名单信息已经全国信用信息平台推送给参与联合惩戒各部门,共同落实联合惩戒措施。
经查询国家卫健委此前发布的联合惩戒典型案例发现,加上今年2月25日发布的193人被列为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行为人,今年共有370人上榜“黑名单“。
2018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明确规定“因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将被联合惩戒”。
根据此前发布的备忘录,6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主要包括以下情形:在医疗机构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损毁公私财物的;扰乱医疗秩序的;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教唆他人或以受他人委托为名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
对于上榜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行为人,将面临包括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引导保险公司按照风险定价原则调整财产保险费率、)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
在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中,较为引人关注的就是对惩戒对象限乘飞机、高铁一等座等消费行为。按照此前发布的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要求,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并被人民法院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或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费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联合惩戒实施建立退出机制。联合惩戒的实施期限自行为人被治安或刑事处罚结束之日起计算,满五年为止。期间再次发生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的,惩戒期限累加计算。惩戒实施期限届满即退出联合惩戒。
附:国家卫健委官网《持续做好严重危害医疗秩序联合惩戒》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现将王某等177人列为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行为人。该名单信息已经全国信用信息平台推送给参与联合惩戒各部门,共同落实联合惩戒措施。现公布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收集的部分典型案例,希望此类行为逐渐减少,医疗秩序更加良好。
典型案例1:
2018年12月10日14时许,王某酒后在北京市东城区同仁医院西区门诊楼因亲属住院缴费问题与护士发生争吵,后用文件夹、凳子等物品扔砸多名护士,造成医护人员李某、刘某受伤,严重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19年2月22日,法院判决: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典型案例2:
2019年2月12日,病患黄某(69岁)在安徽省南陵县医院因病进行手术,经抢救无效死亡。2019年2月14日上午8时许,汪某、杨某等家属聚集近百人在南陵县医院门诊大厅内吵闹,继而在门诊大厅门口焚烧纸钱、喊口号、辱骂医务人员,阻碍其他患者正常就医,严重干扰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汪某、杨某、徐某后、杨某新、刘某、徐某英、黄某、管某等8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另有相关人员被刑事拘留。
典型案例3:
2019年3月18日7时许,周某在北京市东城区北京中医院门前附近,阻拦、纠缠过往看病群众,非法为北京其他医院招揽患者就诊,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