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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内鬼”被公诉:曾私自留存相关资料,2003年就开始敛财

时间:2020-02-21 11:37:11    来源: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北京青年报记者2月20日从最高检获悉,日前,广东省广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柯珠军(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柯珠军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柯珠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柯珠军利用担任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广州市南沙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广州市天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广州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广州市纪委副书记兼预防腐败局、监察局局长,广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方指控显示,柯珠军敛财始于2003年。

柯珠军,男,1965年2月出生,汉族,广东雷州人,大学学历,法学博士,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曾在纪委系统工作多年。

1996年12月,31岁的柯珠军曾在广州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接待处工作,从那时起至2002年5月,他在驻京办工作了6年,后任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当年10月,他担任指挥部临时纪委副书记。

2006年9月,柯珠军任广州市天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3年后(2009年12月)任广州市纪委常委、秘书长,2013年12月任广州市纪委副书记,2014年2月履新广州市监察局(广州市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7年1月,柯珠军履新广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至今逾2年。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柯珠军在担任广州市纪委副书记期间,还曾登上《新闻联播》。

“今天我代表纪委对你进行一次提醒谈话。” 2016年5月26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了《广东:纪律挺在前 让约谈函询成常态》,画面中,时任广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柯珠军对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说。

报道称,广东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逐步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值得一提的是,柯珠军在广州市纪委工作期间,万庆良曾先后担任广州市市长、广州市委书记,2014年6月,时任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的万庆良被查。

2016年9月,万庆良敛财1.11251086亿元,被判无期。

2019年12月,柯珠军被双开。通报称,柯珠军政治上蜕变,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私自留存涉及纪律审查方面的资料;纪法意识淡漠,毫无敬畏之心,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私的工具,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钱款、车辆,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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