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安徽省纪委监委披露芜湖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原副检察长殷坤洋的“两面人生”:一边反腐一边腐败。
观海解局注意到,殷坤洋主动向管理对象借款,并默许其妻子索要30万元用于支付购车款。
此外,殷坤洋还将70万元涉案款存入自己个人银行账户长达数月,并多次使用共计12.7万元。
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追求低级趣味
殷坤洋从检30年,曾是一名仗剑执法、惩治贪腐的“斗士”。2005年起,他先后担任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局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指挥侦办及主办了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在本县和全市检察机关都有相当的知名度。
然而,随着职务升迁,他却开始以权谋私、追求享乐,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2018年9月,殷坤洋被查,今年8月被双开。双开通报措辞严厉: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
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亲属违规向案件相关人员借款,借用案件当事人的钱款、车辆,纵容、默许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违反生活保障制度为亲属谋求特殊待遇等;
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存放线索材料,不按规定返还扣押财物,干预插手司法活动、执法活动;
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
2019年7月,殷坤洋因收受贿赂80余万元,挪用公款7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案件查办到哪里 “朋友”就交到哪里
“我之所以落到今天这可鄙可耻的下场,究其原因就是放弃了对自己的要求。”殷坤洋这样在忏悔书里写道。
殷坤洋热衷交朋友,案件查办到哪里,他的“朋友”就交到哪里,甚至主动要求被“围猎”,主动向涉案当事人谋取私利。
2011年6月,正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芜湖某电气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接到殷坤洋的电话,此前高某因行贿被芜湖县检察院立案侦查,殷坤洋是高某案件的主办人。
在电话里,殷坤洋向高某借点钱短期周转一下。高某借给殷坤洋30万元,并向殷坤洋索要了一张借条。
2013年2月,高某打电话向殷坤洋追讨30万元借款。殷坤洋一听又急又慌,钱早已被他花掉了,只好紧急求助自己同母异父的弟弟潘某某。因潘某某做工程经常请殷坤洋帮忙借钱,帮助承接工程、讨要工程款等,他二话不说打了30万元给殷坤洋。
默许妻子索要30万给女儿买陪嫁车
2010年底至2011年初,芜湖县检察院查办了芜湖县供电公司系列行贿、受贿案件,时任反贪局副局长的殷坤洋是系列案件的主办人之一。电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某某,是该公司原副总经理张某某受贿案的一名行贿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凡有行贿行为、行贿犯罪的公司企业及个人,一经法院判决,都要录入行贿档案库(俗称“黑名单”)。供电部门内部有规定,凡是因行贿而上“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电器产品招标采购。陈某某行贿行为被检察机关调查后,他通过殷坤洋的妻子吴某找殷坤洋说情,请求殷坤洋帮忙,让他的公司免上行贿“黑名单”。
在殷坤洋的策划和帮助下,事情成功了。陈某某除了多次宴请殷及家人、逢年过节送礼外,还多次表示要还这个“人情”。殷坤洋也不客气,向陈某某借20万元给其弟潘某某使用,借款归还后,又向陈某某借了一辆小轿车,使用一年多时间。借车期间车辆保险等费用全部由陈某某公司支付。
2014年上半年,殷坤洋女儿结婚前夕,殷坤洋的妻子吴某以买陪嫁车钱不够为由,向陈某某开口,陈某某先后为其支付30余万元购车款。殷坤洋知道后,既没有将购车款退回,也没有上交。
此外,2012年3月,殷坤洋在办理一起挪用公款案件中,将70万元涉案款存入自己个人银行账户长达数月,并多次使用共计12.7万元。
资料 | 安徽省纪委监委官网 芜湖市纪委监委官网 安徽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