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6月25日电 (记者姚茜)据《人民日报》消息,6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任命杨万明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万明同志简历
杨万明,男,1961年1月出生,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79年至1983年,在吉林大学法律系学习。1983年至1992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1992年至2000年,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社先后任总编辑助理、副社长。2000年至2005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任刑一庭助理审判员、刑二庭审判员、刑二庭副庭长、办公厅副主任。2005年至2016年,先后任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庭长、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6年1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2016年1月28日,当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2017年6月,当选中共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2018年1月30日,当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2018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