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9日讯 (记者 李万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6月29日分别在深圳市和西安市揭牌,开始正式办公。两个法庭的成立,标志着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进入新阶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指出,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新时代加强国际法治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公正高效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的重大举措。
江必新说,要严格公正司法,把国际商事法庭建设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固防线和展示中国司法文明的亮丽名片。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审判案件,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落实纠纷解决方式多元化原则,支持国际商事纠纷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为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商事调解机构依法提供司法支持,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司法国际交流,充分用好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这一国际法治合作新模式,推动国际商事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与进步。要充分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尽快建立“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法律数据库及外国法查明中心,加强对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的信息化管理和大数据分析,确保法律适用正确、裁判尺度统一。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国际商事法庭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始终绷紧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这根弦,树立国际商事法庭良好的司法形象。
据了解,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具有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独特区位优势,是辐射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经济支撑带,将以改革创新“排头兵”的要求建设,不断促进国际商事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西安位于古代丝绸之路的起点,古往今来都是融汇东西方商贸和文化的关键节点,又是内陆型改革开放的新高地,第二国际商事法庭落户西安,有着有利的地缘优势和社会环境,将有助于依法妥善化解面向涉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国际商事纠纷。两个商事法庭将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丰富中外市场主体的权利救济渠道,公平公正、专业高效、透明便利且低成本地解决国际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