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社旗县人民法院在该县下洼镇对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宣判,张某等8名被告人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7年至1年4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查明:以张某为首的8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下洼镇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和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张某等人多次召集人员阻止马某施工,向马某索要钱款,经村民调解,马某购买了张某提供的水泥及沙石后才得以正常施工。
2017年11月,张某等人煽动群众多次阻拦下洼一中教师周转房施工,由于该项目系省扶贫项目,学校为了如期完工,被迫赔偿7.5万元现金。此后,张某又称自己的母亲被施工方打伤,要求施工方赔偿数十万元,并要求更换施工队,造成项目被迫停工4个月。在与张某签订协议由其提供水泥后,下洼一中教师周转房项目才得以继续施工。另外,被告人张某于2010年至2014年参与赵某(已判刑)等人开设的赌场,通过驾车接送参赌人员获利。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共同实施多次犯罪活动,具备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表现,系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应予严惩。按照张某等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并根据其各自所犯的罪行,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乔正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