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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下月开征 不对居民个人 排污费退历史舞台

时间:2017-12-29 17:05:50    来源:中新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 邱宇 种卿) 2018年1月1日,中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将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

普通居民是否要缴环保税?各地征收标准是否一样?“费改税”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变化?中新网对此进行了梳理解读。

   个人要不要缴环保税?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也就是说,普通居民没有被列入征税范围,不用缴纳环保税。据地方媒体报道,河北、江西、安徽等地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均明确表示,居民个人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什么时候开始缴税?

   中新网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环境保护税第一个征收期在明年4月份左右,不是说1月1日之后就开始申报纳税。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度申报”,申报期与具体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两回事。

施正文说,计税是从1月1日开始,但申报是从4月1日到15日,在这半个月时间内,企业要去申报纳税。

   对哪些污染物征税?

   《环境保护税法》明确,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被列为应税污染物。

应税大气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气等,应税水污染物包括总汞、总镉、总铅、石油类、动植物油、甲醛等。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环保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噪声指工业噪声。这意味着,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等没有被纳入征收范围。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其中,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具体缴多少?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环境保护税税额既有上限,又有下限。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

   污染当量,是指根据污染物或者污染排放活动对环境的有害程度以及处理的技术经济性,衡量不同污染物对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指标或者计量单位。

   如,工业噪声方面,超标分贝不同,每月征收的税额也不一样。例如,超标1-3分贝,每月350元,超标16分贝以上,每月11200元。

   各地缴税标准一样吗?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各省份在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上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也就是说,各地的具体缴税标准可能会不一样。

   “这相当于给了地方较大的裁量权,”施正文说,“《环境保护税法》提到了三个因素,即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地方根据这三个因素来确定具体适用的税额,不同省份之间差距很大。”

   其中,京津冀和周边省份普遍对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确定了较高的税额。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均按《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的税额幅度上限执行。

   会不会增加企业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向中新网记者表示,环境保护税是环保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共同推进的,按照“税费平移”的标准,把过去的排污费直接转为环保税。当然,政策的设计总体来讲不以收钱为目的,主要是为了刺激环境保护意识、提振环境保护的自觉性。

   环境保护部法规司负责人介绍,通过排污费改环保税,有利于提高执法刚性,减少地方政府干预,内化环境成本。环境保护税按排放量征收,多排多缴,少排少缴,有利于促进企业提升环保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环境保护税归地方还是中央?

   12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明确环境保护税为地方收入。

   通知指出,为促进各地保护和改善环境、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国务院决定,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

   现行的排污费是实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此前指出,考虑到地方政府承担主要污染治理责任,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拟将环保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中央不再参与分成。(编辑:冯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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