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少捕慎押”的司法理念,切实保障人权,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濮阳市台前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接壤的聊城市阳谷县人民检察院、济宁市梁山县人民检察院、泰安市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协商研究,达成了《关于加强对外来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十六条,针对外来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条件及互通互报的联合机制作了具体规定。
近日,台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爱玲一行先后到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梁山县人民检察院、阳谷县人
民检察院对该《意见》进行了会签,并对刑事检察业务经验进行了相互交流。
会签单位均表示,该《意见》是落实“少捕慎押”的司法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业务经验交流,互相学习,对今后的刑事检察工作将起到推动作用。(台前县人民检察院 曹体伟 李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