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点客运车辆安全监管,全力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省公安厅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安排,结合全省公安交管部门正在开展的源头隐患清理专项行动,决定从3月24日至4月4日,在全省集中开展大型旅游客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
明确目标任务:各级公安机关将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集中排查清理一批安全监管、动态监控、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顿治理一批管理混乱、违法肇事多发的重点运输企业,确保旅游客运车辆安全运行。
聚焦八项重点:1、安全监管落实情况。排查是否严格落实旅游客车乘客和行李安全检查、危险品检查和实名制购票乘车等相关规定。2、动态监控落实情况。查看动态监控平台值班记录台账,检查监控人员是否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检查动态监控数据是否保存6个月以上,动态监控平台是否按要求留存相关音视频资料。3、承运线路运行情况。排查是否严格按照许可或备案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是否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持包车合同运行,是否有承运合同外旅客上车的情况。4、任意上下旅客情况。排查是否在规定的停靠站点上下旅客,是否存在站外任意上客或揽客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驾驶员“五不两确保”承诺制度。5、驾驶员管理情况。排查驾驶员是否存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规定客运企业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的吸食、注射毒品等六种情形。6、运输组织情况。排查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旅游包车情况,检查是否严格遵守长途客运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的要求,是否严格依法限定每日驾驶时间,是否落实落地休息制度。7、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情况。排查大型旅游客车及驾驶人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违法未处理以及事故责任、醉驾酒驾、涉牌涉证等交通事故隐患情况,是否列入“红黄蓝”分级管理,是否落实分级管理措施。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驾驶人是否禁止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8、安全带使用情况。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大型旅游客车严格检查座椅安全带配备使用情况。
严格工作要求:一是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各地将立即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将汇总排查情况、问题及意见建议报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组织研究整改措施,联合下发规范,落实整改责任,逐一解决问题,并进行督导检查。二是认真、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旅游运输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及早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排查整治期间,对发现并核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大型旅游客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将启动事故深度调查,一律倒查车辆安全管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及安全提示制度落实情况,并坚持“四个不放过”原则,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严格追究相关部门、企业及人员责任。
明确目标任务:各级公安机关将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集中排查清理一批安全监管、动态监控、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顿治理一批管理混乱、违法肇事多发的重点运输企业,确保旅游客运车辆安全运行。
聚焦八项重点:1、安全监管落实情况。排查是否严格落实旅游客车乘客和行李安全检查、危险品检查和实名制购票乘车等相关规定。2、动态监控落实情况。查看动态监控平台值班记录台账,检查监控人员是否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检查动态监控数据是否保存6个月以上,动态监控平台是否按要求留存相关音视频资料。3、承运线路运行情况。排查是否严格按照许可或备案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是否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持包车合同运行,是否有承运合同外旅客上车的情况。4、任意上下旅客情况。排查是否在规定的停靠站点上下旅客,是否存在站外任意上客或揽客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驾驶员“五不两确保”承诺制度。5、驾驶员管理情况。排查驾驶员是否存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规定客运企业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的吸食、注射毒品等六种情形。6、运输组织情况。排查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旅游包车情况,检查是否严格遵守长途客运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的要求,是否严格依法限定每日驾驶时间,是否落实落地休息制度。7、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情况。排查大型旅游客车及驾驶人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违法未处理以及事故责任、醉驾酒驾、涉牌涉证等交通事故隐患情况,是否列入“红黄蓝”分级管理,是否落实分级管理措施。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驾驶人是否禁止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8、安全带使用情况。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大型旅游客车严格检查座椅安全带配备使用情况。
严格工作要求:一是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各地将立即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将汇总排查情况、问题及意见建议报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组织研究整改措施,联合下发规范,落实整改责任,逐一解决问题,并进行督导检查。二是认真、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旅游运输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及早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排查整治期间,对发现并核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大型旅游客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将启动事故深度调查,一律倒查车辆安全管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及安全提示制度落实情况,并坚持“四个不放过”原则,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严格追究相关部门、企业及人员责任。
(编辑 冯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