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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司法改革试点:上海一位主审法官的改革体验

时间:2017-11-13 10:24:01    来源: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核心阅读

上海率先启动司法改革试点,迄今已近5个月。改革目标如何在现实中落实?司改的亮点,是否也是转变的难点?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主审法官,向记者叙述了他经历的这场“最深刻”的司法改革。

“在法官看来,司法改革最关键的就是10个字——‘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这10个字,改变着我们的组织结构、晋升方式、运行机制。说到底,改变着整个法院运转模式。”

何渊2000年从书记员考入助理审判员,2011年被任命为审判员。14年法官生涯,人到中年的他,谈起这场意义不凡的司法改革,兴奋得像个大学生。

以前:案子需领导过目才能签发

现在:97%的案件合议庭自己判

以前案子基本上要到庭里过一下,当时叫签发制。我是审判长,但没有签发权力,案子必须由庭长、副庭长签发;涉外案件需要庭长审核,院长签发。向上汇报还要写材料,一来一回,牺牲了效率。

去年底,我们院里开始试行合议庭成员共同负责下的主审法官责任制。如果合议庭意见一致,合议庭自己决定。如果合议庭意见有分歧,可以申请主审法官联席会议讨论,最终也还是合议庭自己拿主意。改革后,合议庭97%的案件都直接处理了,效率提高不少。

今年初,我们审结了一起注册商标权案,当时合议庭意见一致,但为慎重起见,合议庭申请召开主审法官联席会议。这会一开却开出问题来了,5个主审法官,3人反对合议庭意见,3∶2。关键是3位反对者中,一个是庭长、一个是副庭长。

那时候压力特别大,副庭长、庭长审判经验丰富,我也怀疑,是不是自己判断错了?

合议庭再讨论,找了很多法律依据,还是坚持最初结论。于是,再次提请召开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再争议。最终,还是按合议庭意见判了。15天之后,诉讼双方都没上诉。我们松了口气:判得还行啊。

作为主审法官,改革后,身上的担子越来越重。以前,不管怎么说还是有“拐杖”的,觉得领导帮我看,就放心了。现在,领导不审核了,案子怎么判,自己责任重大。

在我的理解中,改革审核签发制,就是去行政化。最了解案情的法官手脚放开了,自主审案,责任更大,也更加坚持以事实为判断依据了。

以前:好几箱的证据需自己辨真伪

现在:审判辅助工作交由法官助理

从2001年到2014年,我一共办了910件案子,平均每年70件。

一年70件案子,说不累是假的。知识产权案证据材料多,一件案子,正副卷宗最多有59本,好几箱啊,要用小车推。有些案件还有实物证据,一次碰到一起涉及池塘打氧机的案子,实物证据有小桌子那么大,也得搬。还有个涉及啤酒发酵程序的案子,现场勘验连续12个小时,就拿个椅子坐在旁边看着,一直到凌晨1点才结束。

现在,类似这些事都由法官助理承担了。今年9月5日,上海任命了新中国首批法官助理。很幸运,我有了一个法官助理小姜。诸如接待当事人、证据交换,核对证据的真实性,外调材料等等,都可以交给小姜完成。

法官助理职责范围很大,但不能坐审判席,不能参与合议庭评议,和过去助理审判员相比,法官助理属司法辅助人员,不能审理案件,好像亏了,其实不然。

我是从书记员干起的,再从助理审判员到审判长助理、主审法官。第一天审案子,坐在那儿小腿不由自主地发抖,问什么、怎么问,都没经验。开庭前我拟了很多问题,今天看来大多都是废话。但当时审判长给我挑了几个问题,列了顺序,我就按照这个顺序去问。

现在,我把证据交换的工作交给小姜,质证实际上就是对案件的先期判断。一份证据能证明什么,在案件当中起到什么作用,都是日积月累的技术活。踏上法官席前,你要做足准备工作,经验能够弥补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而法官助理就是很好的积累经验的岗位。

以前:运气好也只能熬到三级法官

现在:业务特别优秀就能持续晋升

改革后的收入提高多少?不知道,方案还没有出来。要是单纯考虑收入,法官可能不是一个很好的职业选择。我同学当中去企业或者当律师的,收入远高于我。

但可以肯定的是,专业晋升通道更清晰了。以前,如果没有行政职务,只要在法官位置上勤勤恳恳,基本能达到高级法官第四级,再往上就难了,到三级高级法官是运气好,“二高”“一高”,一般是中级法院副院长以上才可以企及的高度。但改革后,如果你业务特别优秀的话,就可以达到“二高”,甚至“一高”。

改革后,看来法官“权力”大了,但是,监督、制衡机制也增强了。比如廉政回访制度,我上午刚开庭的案子,院里纪检部门就电话回访了,庭审有没有不文明行为,法官有没有收受财物等等,每个案子都会跟踪。

合议庭也有制衡机制。我是合议庭的主审法官,但我的意见也有被否决的时候。我唯一的“特权”是可以提请召开主审法官联席会议讨论案子。

最近有个关于某机构名称使用规范的案子,我是案件承办人,又是主审法官,可是合议庭另外两个人不同意我的判决。僵持之下,我申请开主审法官联席会议讨论。开会前一天,想了一夜,觉得确实是我适用法律的偏差。怎么办?最后自然按多数意见判。

法官的职责就是判断事实,并合理运用法律。当然,碰上法律规定不明时,就需要法官的价值判断。今年9月中旬的中国首例冷冻胚胎继承权纠纷案就是如此。江苏宜兴一对双独年轻夫妻车祸身亡,双方老人因为争夺小两口留下的冷冻胚胎对簿公堂。宜兴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冷冻胚胎不能继承。无锡中院二审改判,支持双方老人共同处置4枚冷冻胚胎。对冷冻胚胎的归属,包括胚胎是人还是物,目前法律上都没有明确界定。无锡中院从“顺天意、存人伦、敬法律”三方面综合考虑做出判决,背后有法官智慧、价值判断,更有人本情怀。

通过裁判,明确一种有利社会发展的共同规则,就像“米兰达规则”一样,这是法官的最终追求。可能我一辈子也碰不上这样的案子,如果碰到的话,就是一个法官职业生涯最璀璨的时候。

记者手记

司改去行政化 尤要去隐形权力

曾经就司法改革采访一位律师,问及改革难点,这位律师提及两大阻力:一个是思想观念转变,另一个是利益格局调整。

司法改革,就是对现有司法人员60年来的利益格局、权力格局的利益调整,以及司法权与其他权力关系调整,必然引起巨大震荡。不过,自今年7月12日上海司法改革正式启动以来,进展顺利。一方面,人员分类管理刚刚启动,尚有5年过渡期;另一方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一类改革探索,早在前几年就已经开始。

比如法院院长、庭长放权,上海二中院很早就开始探索。在本轮司法改革之前,院长层面已很少签发法律文书,而过去提交审判长联席会议讨论或向院庭长领导汇报的案件,也基本上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现在,97%的案件都由合议庭直接裁判,仅有2%—3%的案件提交主审法官联席会议、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并最终仍由合议庭评议做出决定,至于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只占百分之零点几。

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解决了过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问题,让一线法官责权统一,保障了法官独立审判权。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司法行政化所形成的长官意志,以及来自法院之外的行政干预,桌面下的隐形权力之手一时难以收住。由此可见,司法改革要想达到依法治国的要求,还需从零敲碎打到系统化推进,从司法系统单兵突进到社会整体改革联动。而这,正是此轮司法改革的最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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