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新郑市公安局发布了最新的网络诈骗案情通报:2019年5月27日至6月2日,新郑市共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3起,损失金额379955元。
从发案区域来看,龙湖派出所27起,郭店派出所3起,新村派出所3起,新建路派出所3起,孟庄派出所2起,薛店派出所2起,新区派出所、新烟街派出所、辛店派出所各1起。
从案件类型看,通过利用网上刷单诈骗,共发生12起,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类诈骗6起,冒充好友类诈骗6起,网上贷款类诈骗5起, 快递退款类诈骗3起。
从损失金额看,单案损失金额最大的为薛店辖区一居民通过以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为由被骗,被骗金额为13万元。
从受害群体年龄看,大学校园学生被骗的较多有19起,剩余以30岁以下年轻人居多有18起,30岁至50岁的中年人被骗6起。
新郑公安局根据群众报案,做出了以下常见的网络诈骗案例分析:
案例一:
【冒充公检法人员被骗案例】
2019年5月29日11时许,杨某某来新区派出所报警称:2019年5月28日11时左右时候,接到一个自称是北京工商银行的电话告知杨某某在其名下有张工商银行的信用卡欠款1万多元,杨某某说没有工商银行信用卡,对方客服可能是别人冒用身份证号码办理的工商银行信用卡,让其报警。后该工商银行客服将电话转接自称是海淀区分局刑侦队民警刘伟华,先是告知杨某某配合案件办理,其手机已经被监控了,可以使用QQ进行做笔录,对方告知先将手机上的钱转到其他的银行卡上,杨某某将手机上2.53万元钱转到了农商银行卡上,后对方又给杨某某发送一个链接,对方要求在链接上借款,对方要求杨某某办理邮政银行卡,将钱转到该卡上。29日杨某某接到短信提醒,两张银行卡上的钱被对方转走,后意识到被骗了。
警方提醒:犯罪分子在电话中声称是“公检法”人员,实际上是威胁加恐吓,公安机关在侦查中,不存在“核查账户”或所谓的“安全账户”,也不会让公民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只会以当面交付正规文书等形式予以通知。接到陌生电话和短信时,可在当地派出所告知民警相关信息,让民警帮助核查解决。
案例二:
【刷单类诈骗】
小闫今年二十来岁,在郑州地铁站担任地铁的技术维修工,平日里对地铁的故障进行维修,勤勤恳恳。但是小闫是一名“月光族”,买房之后,手头十分拮据,就想着办法挣些外快,补贴家用。这天,小闫走在街上百无聊赖,就进入一家快餐店休息,这时他拿起手机把玩,看到同学的QQ群里有一条信息“免费兼职,不需要会费,一单15元到30元,一天最多可做10单,佣金秒结算。”看到这天信息,小闫心动了,决定试试,因为他听说过淘宝刷单,坐在家里玩手机,就能挣钱。殊不知,他已经一步步踏入对方为他精心设计的骗局。小闫添加了对方的QQ号,对方自称是“派单员”,跟小闫简单沟通之后,就让小闫下载了“小海代付”APP,并给小闫发送了一串网址。“派单员”引导小闫把网址复制进“小海代付”APP,随后小闫的手机上就出现了5000元的支付宝付款界面,对方称这就是刷单的第一步,付款之后,会给小闫50元的佣金,并返还5000元本金。小闫没有多想,就支付了。支付了大概十几分钟后,小闫没有收到退款,于是急了,问“派单员”为什么没有收到退款?“派单员”称刚才服务器出现了问题,没有生成订单号,需要小闫再支付一次,然后“派单员”又给小闫发送了一张二维码图片,让小闫扫码支付,以便生成订单号,生成订单号之后,才能把两次的付款和佣金返还给小闫。小闫急着把5000元要回,就扫码了,结果跳出了4990元的支付宝付款界面,小闫想了一会儿,为了要回5000元和佣金,就再次付款了。付款之后,就没有回信了,这个“派单员”也把小闫给拉黑了。小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诈骗了,随即向新建路派出所报警求助。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擦亮眼睛,不要被蝇头小利所迷惑。网上兼职或者工作,只要是需要给对方转账或者支付现金都需提高警惕。
(编辑 冯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