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月4日杭州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以来,全市上下总体执行情况良好,疫情防控成效明显。但同时,也出现个别地方层层加码、简单化管控等问题,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影响。
如何保障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
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省疫情防控责任令第2号和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34号要求,各地在坚持严格管控的前提下,不得采取锁门、封堵通道等粗暴方式实施居家隔离硬管控,不得随意限制小区居民和租客进入小区,不得以外地车牌、外地户籍为由一概拒绝人员车辆入杭。杭州各地各部门要一以贯之地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城市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