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郑州慈善总会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使用的公告(第3号),情况如下:
根据《慈善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按照捐赠单位和个人意向,结合郑州市防控疫情相关单位提供的信息,郑州慈善总会在2月2日和6日分别发布第1号和第2号公告,使用善款2051.9028万元。现将使用社会捐赠款第三批1484.627759万元、物资价值90.267万元情况,即第3号公告如下。
1、支持郑州市疫情防控购买所需物资保障使用430万元,支持医院和县区疫情防控70万元,合计500万元。
2、根据捐赠人意愿定向使用社会捐赠款984.627759万元。
3、根据捐赠人定向和社会需求使用物资价值90.267万元。
上述资金和物资务必尽快全部用于防控疫情工作,不得挪用、留滞、转借等。否则,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现将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透明使用社会捐赠款,欢迎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