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谢玉鑫 通讯员 李长明 龚玥)“本土茶企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强弱,决定了普洱茶品牌、商标、地理标识等维权保护力度和强度,只有完善保护机制,才能突破普洱茶企发展壮大的品牌‘瓶颈’。”在与普洱中院法官开展座谈时,普洱澜沧古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杜春峄说,不是不想打假,而是打假成本过高,加大普洱茶品牌司法保护力度,是普洱茶企业和茶品牌之幸。
为积极开展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和茶企业的合法权益,近日,普洱中院采取进企业、走市场方式服务企业和消费者。普洱中院副院长黄鹤、民事审判三庭庭长李宏程一行,来到澜沧县详细询问和了解茶叶原料、茶叶培育基地的地理标识、产品专利保护、品牌打造、产品包装和外观设计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了解茶企业的司法需求时,杜春峄说出了制约普洱茶发展的因素和“瓶颈”。
目前,由于普洱茶叶市场规范程度不够,导致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现象层出不穷。就澜沧古茶公司来说,目前共有10个产品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已申请商标26个,其中重点推出的茶品牌0085、001商标,在市场上出现了假冒伪劣产品,严重影响了企业和产品信誉。
黄鹤表示,普洱市企业普遍存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重视保护不到位、风险防范能力低、诉讼能力不足等问题,茶叶在法律保护的力度上与其他产业还存在一定差距。从国内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情况来看,指导引导茶企规范经营和正确有效维权,为其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是普洱中院知识产权保护审判工作的着力点。
71岁高龄的杜春峄介绍,在省市县党委、政府的扶持和帮助下,她创办的茶企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企业正处于上市关键阶段,仍存在精力分配不足、法律维权方式存在漏洞、难以找到造假窝点等困难。虽然企业在外地成立了处理法务的部门,但维权之路还是困难重重。
针对企业提出的困难,黄鹤表示,企业不必舍近求远,要加大在普洱市本地的维权力度;企业要加强对商标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降低经营风险;建立系统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加强证据意识,提升诉讼能力,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建立官方网站或电子商务运营,做好“互联网+”和电子商务运营风险防范,正确适用管辖权解决异地网络侵权纠纷;加强产品创新技术保护意识,明确作品著作权归属,加强对商业秘密的管理。
李宏程认为,茶产业是普洱的一张靓丽“名片”,强化茶企推广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企业创新发展尤为重要;茶企业在茶叶包装中要注重原创性,及时申请外观专利,避免外观设计侵权;在许可他人使用商标过程中注意避免因被授权人不当使用导致承担连带责任,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可以向消协投诉,向相关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举报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此次走访调研进一步加深了普洱中院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为今后解决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搭建起桥梁,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企业面对风险迎难而上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