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安委办下发《关于开展全省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灶具和LNG杜瓦瓶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30日在全省各类经营性餐饮场所、各类食堂等用餐场所开展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灶具和LNG杜瓦瓶专项治理行动。
按照专项治理行动安排,要求——
所有餐饮场所餐桌一律不得使用丙烷、丁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加热卡式炉及其他燃气灶具;
所有餐饮场所一律不得使用LNG杜瓦瓶。
违反有关规定仍继续使用的,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督促——
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不得向餐桌使用燃气灶具的餐饮场所供应丙烷、丁烷、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等;
危险化学品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不得向餐饮场所供应LNG杜瓦瓶。
违反有关规定仍继续供应的,要严肃查处。
专项治理行动采取省级统筹安排部署、市级重点督导检查、县级全面组织实施、餐饮场所自查自改的方式进行。要求——
各市、县政府安委会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研究解决专项治理行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各餐饮场所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清理”的原则,制定本单位餐饮场所餐桌不得使用燃气灶具和餐饮场所不得使用LNG杜瓦瓶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