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现将我市查处的四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机动车检测检验管理大队大队长、四级高级警长廖玉甫违规进行营利性活动等问题。2004年至2019年,廖玉甫任南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考务科科长期间,违规入股中山驾校79万元、入股南阳市恒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130万元,成为匿名股东,靠企吃企,搞利益输送,累计分红360万元;2009年1月至2020年9月,任南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考务科科长及机动车检测检验管理大队大队长期间,利用职权为有关驾驶员培训学校在安排学员参加考试事项上、机动车安全检测公司检车线联入公安网以及日常监管中提供帮助,累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7.6万元,现金24万元。2021年1月,廖玉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桐柏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晋礼,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柳海滨滥用职权向企业乱收费问题。2018年7月,王晋礼利用担任桐柏县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便利,在收取占用城市道路修复保证金有关文件已经废止的情况下,安排柳海滨以实施截污管网项目时占用城市道路为由收取南阳市某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万元道路修复保证金。2019年7月工程竣工之后,该公司多次要求城管局退还保证金,城管局一直不予退还。2020年8月,王晋礼以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损毁道路、树苗为由,在未按行政执法程序、未采取任何其他措施情况下,擅自安排柳海滨将该20万元保证金作为罚没款上缴财政。2021年6月,王晋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柳海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20万元保证金退还给该公司。
唐河县卫健委党组原书记、主任李连峰利用职务便利索贿受贿问题。2010年至2020年,李连峰利用担任唐河县文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和唐河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办理土地征收、征地款退还事项等方面为唐河县某驾校谋取利益,收受该驾校负责人李某某现金145万元;在协调征地、建厂等方面为唐河县某建筑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项目经理王某现金30万元;以解决本人看病支出为由,向下辖医院、医疗器械供应商索要现金23万元;同时,还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现金、购物卡等折合人民币49.242万元。2021年3月,李连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4月,李连峰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5万元。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庄工区分局赤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原所长吴士峰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2016年至2021年,吴士峰利用担任官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赤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的职务便利,采取违规加价向管理和服务对象销售食品安全公示栏、台账,利用其妻养生会所开业之机违规邀请辖区商户收受礼金,伙同药店老板开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12万余元。2021年5月,吴士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以上通报的四起典型案例,有的利用职权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有的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企业提供帮助受贿索贿;有的滥用职权乱收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有的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问题反映出当前我市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仍不知敬畏、不守底线、失职失责,严重侵犯了群众和企业利益,破坏了市场环境,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和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扛牢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把解决损害营商环境干部作风问题摆在突出位置,以干部作风优化促营商环境优化;要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有力举措,精准施策,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持续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立足监督第一职责,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行业系统主管单位履行监管责任,推动监督工作走深走实;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营商环境中的“痛点”、“断点”、“卡点”、“难点”问题,集中整治,推动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坚持查处与治理并重,将正风肃纪反腐与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促进治理有机贯通,推动综合施策、系统整治,激发市场活力和市场创造力,为我市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机制最活、体制最顺、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王泽涛 王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