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阳市实施“13710”工作制度方案(试行)》,进一步提高抓落实的质量和效率,提升抓落实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持续向全市发出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鲜明信号,推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质高效、从优从快落实。
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各级领导干部都是抓落实责任主体的要求,践行行动迅速、善抓落实、高质高效、勇争一流工作准则,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效率导向,健全“明责、履责、督责、追责”闭环落实机制,全面提升各级执行力和落实力,确保各项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为打造新兴区域经济中心、加快南阳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方案要求,把高效闭环、抢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工作理念,全面推行“13710”工作制度,做到任务第一时间明确、不推诿扯皮,要求第一时间讲明、不模棱两可,工作第一时间跟进、不拖泥带水,结果第一时间反馈、不耽搁延误。其中,“1”即1天内要研究部署。“3”即3天内反馈初步落实情况。“7”即一般性工作原则上7天内落实解决。第二个“1”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经批准后按照解决方案中确定的时限要求推进工作,并按月反馈进展情况。“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方案确定了四项重点督办事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全会、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两会”涉及我市的任务,以及省委书记、省长和其他省领导批示指示事项。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全会、市政府常务会等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市委书记、市长现场办公会议定事项及批示交办事项,市委常委及副市长建议事项。事关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市委改革办确定的年度重点改革任务,省市两级招商引资活动中签约的“三个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合作项目,“万人助万企”活动措施落实情况,党史教育期间各级领导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项目,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开展情况等。
方案确定了落实主体。市委书记、市长交办其他市领导的重要任务,相关市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对工作台账的其他任务,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承办单位分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做好沟通、联系及情况报送等综合协调工作。
在落实“13710”工作制度的过程中,落实主体要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依法合规。要坚决避免长官意志、随心所欲,杜绝敷衍塞责、草率应付,落实情况要见人见事、见根见效,力戒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等现象。
方案确定了督办平台及工作流程。依托省委办公厅“豫快办”督办信息化平台,建立我市覆盖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的督办平台,实现全市“一个平台管督办”,做到进展可视、过程可控、结果可考。对纳入督办信息化平台的事项,严格按照“立项-交办-落实-反馈-销号”的工作流程办理。
立项。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立项、谁督办”的原则,立项主体兼为督办主体,履行督办责任。督办重点中第一至三项,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统一登记立项、纳入台账;其中,市委常委及副市长建议事项,须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后,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录入台账。对督办重点中第四项,由相关市直牵头单位提出立项建议,报经分管市领导同意后登记立项、纳入台账。
交办。纳入台账后,由立项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完成时限、责任主体后,按照“案无积卷、事不过夜”的原则,第一时间转交相关市领导及相关县市区、市直单位办理。
落实。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13710”工作制度要求,深入谋划研究,创新工作举措,狠抓落实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交办任务。
反馈。承办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向立项主体上报事项落实情况,即1天反馈研究部署情况、3天反馈初步落实情况、7天或1个月反馈落实结果;报送内容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同意,由立项主体统一汇总上报市领导。
销号。承办单位申请办结时,由立项主体进行初核,报经市领导审定同意后方可销号。经审定不予办结的事项,继续进行督办;对市领导进一步做出指示批示的,重新立项督办。
对任务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承办单位确实协调解决不了的,拿出建议解决方案并呈报分管市领导;分管市领导协调解决不了的,重新议定方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决策。
方案还确定了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委市政府督查落实委员会,统筹负责全市抓落实工作,全面推进“13710”工作制度建设。委员会由市委书记任总督查、市长任常务副总督查,各位市委常委、副市长任副总督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负责综合协调、台账建立、工作指导、跟踪督办等工作。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抓落实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13710”工作制度,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传导抓落实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同时,要结合实际,把“13710”的制度、理念、作风、精神贯穿到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研究制定本单位本系统的“13710”实施方案,专班专人推进落实。
实施积分管理。建立督办事项积分管理制度,综合分析承办单位的任务总量、反馈实效、落实进度、落实效果、办结情况,对审定为优秀、合格的承办单位给予积分奖励,对逾期反馈、被退回、未完成(不合格)的进行扣分处理,积分情况实行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积分排名与全市绩效考评挂钩,作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狠抓作风建设。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以“13710”工作制度落实为重要抓手,倡导实干导向,激励攻坚克难,着力解决“庸、懒、散、慢、拖”等干部作风问题,树立善抓落实、勤政为民形象。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市、县两级督查机构要发扬“金牌店小二”精神,对辖区重点企业实施挂牌护航,开通企业反映问题“直通车”,接到企业对职能部门有效投诉1次的全市通报批评,有效投诉重复2次的启动问责程序。
规范督查督办。督查实施“一报告两清单”,每次督查由各督查组报送督查报告、问题清单、不落实典型事项清单。督查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要问题、督查建议;问题清单包括事项内容、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期限、监督单位;不落实典型事项清单包括问题线索、问责建议。
严格追责问责。对“13710”台账交办事项组织不到位、落实不得力、交账不达标,以及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效能低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督查约谈;情节较重或因失职失责造成重大损失、重大事故和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营造宣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载体,多形式、多角度报道“13710”工作制度推进落实情况,宣传正面典型、树立先进标杆;在南阳日报、南阳电视台设立“13710”督查专栏,对落实“13710”工作制度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公开曝光,促进问题整改。强化舆论监督和引导工作,为全面落实“13710”工作制度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王泽涛 王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