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反映“雪枫路东段餐饮店噪声扰民,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接到举报后,县生态环保局、县城市执法局联合行动,立即到现场进行了查处。
9月14日上午9点,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大队、信访股和监测站、城市执法局监察执法工作人员来到现场,通过现场调查、勘验、走访周边群众以及深入群众家中现场监测等方式调查核实。经环境监测人员现场监测结果表明,外排噪声未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国家标准为昼间60分贝)。因该餐饮饭店处于住宅楼下,虽已采取相应措施,做到了噪声达标排放,但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住户有一定影响。因此,为更有效的降低噪声分贝,保障周围住户有一个安静和谐的生活环境,要求业主在夜间缩短营业时间、严禁店外经营,使其外排噪声进一步得到控制。
责任编辑:陈朝阳 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