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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用品标志在国家版权局依法登记

时间:2021-10-25 11:29:39    来源: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保健用品标志,是由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结合《保健用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团体标准,于2018年5月10日创作完成,首次发表日期2019年11月29日,为了保护本知识产权不被侵害,便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局申请了版权保护。2021年10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局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依法对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颁发了作品登记证书,登记号:国作登字-2021-F-00233813。

我国著作权法同一般国家著作权法的规定和《伯尔尼公约》的要求一样,对著作权实行自动保护原则。但由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起步较晚,全社会的著作权意识还很低,在著作权法实施过程中,很多作者提出希望将自己的作品在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对其著作权有形式上的确定,以进一步明确著作权的归属,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也可作为初步证据。


为维护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该依法登记的保健用品标志,根据团体标准《保健用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范围内,是指直接或者间接作用于人体皮肤表面,不以预防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具有日常保健、促进康复和健康功能的贴剂、膏剂、擦剂、喷剂、艾灸等产品。是指已在民间长期使用,方法简便,安全有效,具有调节身体机能、缓解身体不适症状、促进健康作用,适用于亚健康人群用于调理及养生保健的产品,由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授权其它单位使用。


法律、法规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用途化妆品、消毒产品、体育器械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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