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新野县违法建筑无人管 监管单位集体失声
近日,本网不断接新野县群众反映,称新野惊现“最牛”违法建筑。一个在当地颇有实力的老板,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前提下,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楼房和加油站。
本网于1月9日驱车前往南阳市新野县调查了解群众举报事实真相。和举报人联系过后,来到群众投诉的位于新野县汉华办事处,三国大道路南及铁塔路路西的两处违法建筑。
据本网走访了解到,这两处违法建筑,占用的是新野县汉华街道办事处闽营村14组的土地,老板是新野县五星镇的王某,在当地颇有势力。这两处违法建筑其中一个是用来建加油站的,在现场清楚的看到,油罐已经安装且固定好。
另一处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的楼房,目前己建成三层。该楼房的东、西、南三面均为基本农田,且非常抢眼地坐落在三国大道路南,因此被当地居民戏称为"最牛"违法建筑。
据附近村民告诉本网:“王某在当地势力极其雄厚,经常纠集雇佣社会闲散人员,行事作风飞扬跋扈,无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所欲为的强占村民土地,上述的加油站和三层楼房根本就没有任何手续”。
随后本网前往新野县城乡建设局反映此事,城建局工作人员称该建筑手续齐全,但却拿不出来所谓的手续。
本网又将该违法建筑反映至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记录了反映事件后,称领导都在开会,等领导开完会将此事汇报后再给媒体回复,然后再无下文。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习近平在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一定要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显然某些地方政府单位为了一些蝇头小利,并未完全落实党中央的政策决定。新野县国土资源局和城乡建设局是否涉嫌不作为,本网将持续关注此事。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视为违法建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予以没收、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或农用地进行建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