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湖南永州市东安县县委组织部在“东安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中共东安县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该公示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称发布的公示根本看不清,并指出公示的管理干部中存在任命不正常现象。
12月25日,针对网友质疑东安县12月10日干部任前公示存在的问题,永州市委组织部公布了调查结果,最终决定,责成东安县委取消周建明拟任东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和宋雨翼拟任共青团东安县委副书记、党组成员的决定。
网友发文质疑两干部“违规提拔”
12月10日,湖南东安县委组织部通过“东安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共东安县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一位ID名为“永州民生”的网友发文质疑称,“看到公示内容的字体很小,难以辨认,拿了放大镜,放大50倍后,还是模糊看不清”
同时,该网友还指出,干部任前公示显示,1992年出生的科员宋雨翼才工作三年,拟定被任命为该县团委党组织成员,团县委副书记候选人;1989年出生的助理审判员周建明准备提拔为东安县法院副院长。对此,网友对该公示提出质疑:“92年的女孩工作三年就提拔为团县委副书记”,“助理审判员曾因违规送礼金被市纪委通报批评,而此次又由助理审判员直接提拔为法院副院长”……认为此次公示的部分干部,存在“带病提拔”和“火箭式提拔”嫌疑。
此外,该质疑文章还提到,2015年4月24日,永州市纪委办公室通报了东安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唐庆元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查处情况,其中,周建明因向唐庆元赠送礼金而被进行批评教育。而该信息,可以在湖南永州市委市政府官方网站“永州新闻网”内查到。
两天两份回应:合格?调查?
该质疑文章在被发出后,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12月11日,“东安党建”微信公众号发文回应质疑称,该部公示信息清晰可见,关于宋雨翼、周建明两位同志任职资格,进行了再次核查,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均符合任职条件。
“东安党建”在该回应中表示:一、关于公示信息模糊不清问题,我部于12月10日在“东安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共东安县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公示信息清晰可见,敬请关注东安党建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二、关于宋雨翼、周建明两位同志任职资格的问题,我部对这两位同志“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了再次核查,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两位同志均符合任职条件。
不过,仅仅在一天之后,湖南永州市委宣传部微信公号“永州发布”就再次回应了此事,称永州市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已启动调查复核程序。这个表态,无疑也是否定了此前东安县组织部关于“两位同志均符合任职条件”的回复。
再回应:取消提拔决定
12月25日下午4点,永州市市委组织部在其官网公布了调查复核结果。该公告称,经查,东安县委在周建明、宋雨翼的选拔任用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未按照干部双重管理的规定征求协管方意见。宋雨翼早期学籍材料有两个出生年月,根据干部档案有关政策进行核实,其出生年月应为1991年4月(在公示中其出生年月为1992年4月)。干部任前公示在首发平台“东安党建”公众号上的公示图片清晰,但东安新闻网(红网东安站)工作人员在转载公示图片时,因上传图片大小设置问题,导致原图被压缩后显示不清晰。
同时,永州市市委组织部决定,责成东安县委取消周建明拟任东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和宋雨翼拟任共青团东安县委副书记、党组成员的决定。对东安县委书记冯德校进行批评教育。对东安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彭俊卿给予诫勉。责成东安县委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就宋雨翼年龄问题,移交有关部门继续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