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50年贵州茅台酒”的理解,正确理解应该是存放了50年的老酒,还是按照50年茅台标准勾兑而成?这道题的正解,现在要由法院给出。
近日,四川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桩茅台酒酒龄的案件。案件发生在今年1月,成都律师邢连超花61996元购买了“50年陈年茅台”、“30年陈年茅台”各两瓶,他发现这4瓶高价酒是茅台公司用15年酒龄的基酒勾兑而成。此后,邢连超以虚假宣传等理由,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三”,即退还货款61996元,并赔偿185988元。
目前,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还未对此案进行宣判,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6月27日。
6月10日,邢连超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采访时表示,其已与贵州茅台方面在法院的安排下进行过两次调解,但未达成一致。据邢连超透露,茅台方面并未接受其“退一赔三”的要求,而是提出了“其他方式”的赔偿,但邢连超并未透露“其他方式”的具体内容。
对于陈年酒的认定,到底有没有统一标准?茅台如此表述是否涉嫌虚假宣传?
陈年茅台酒系勾兑
今年1月17日,律师邢连超在茅台经销商四川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50年贵州茅台酒”和“30年贵州茅台酒”各两瓶,共花费61996元。
邢连超购买的茅台陈年酒,酒瓶上标有“AGED 50 YEARS”英文,包装盒上也注明“食品名称:50年贵州茅台酒”。基于此,邢连超认为,“50年陈年茅台”应当是酿造并储藏达到50年,然后由酒厂装瓶出售的陈年老酒。
“50年贵州茅台酒”瓶身上标有“AGED 50 YEARS” 茅台官方商城 图
但随后,邢连超注意到,贵州茅台酒官方网站上的产品描述为:“50年陈年贵州茅台酒基本基酒酒龄不低于15年,按照50年陈年贵州茅台酒标准精心勾兑而成”,与邢连超的原理解不同。
“我当然是作为一个消费者要去了解,” 邢连超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说,“茅台对陈年酒的标注不清,那很多方面都会出问题。”
50年贵州茅台的官方介绍
今年2月,邢连超将贵州茅台、贵州茅台四川销售公司起诉至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退还购买四瓶陈年茅台的货款61996元,并赔偿三倍赔偿金185988元。目前,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还未对此案进行宣判。
贵州茅台答辩:称“陈年茅台酒符合国家标准”
6月10日,邢连超向澎湃新闻记者提供了贵州茅台的答辩状。对于被指在陈年酒销售过程中有欺诈的行为,贵州茅台辩称,自己主客观均没有欺诈的故意与行为,贵州茅台从未宣称过“30年、50年贵州茅台酒储藏年限达到30年、50年”,在茅台酒自营店、网站等渠道均有对于酒龄的明确介绍。
此外,贵州茅台方面还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供了“国家标准GB/T《地理标志产品 贵州茅台酒》”。 根据其4.3条定义,陈年贵州茅台酒为“酒龄不低于15年,并经勾兑而成的贵州茅台酒”。其4.7条定义,“勾兑指的是用不同典型体、不同轮次、不同酒精度、不同酒龄的基酒以一定比例组合调制成成品的工艺过程,不添加任何外来物质”。
从上述的定义来看,勾兑而成的陈年茅台酒并无违反贵州茅台提交的“标准”,但也并未注明“不低于15年基酒”在勾兑酒中的比例。
《地理标志产品 贵州茅台酒》)
对于茅台方面的答辩理由,邢连超认为:“现在要搞清楚,15年以上基酒的具体年份是多少,勾兑的比例是多少,1%和99%是完全不一样的。还有,要知道茅台对(陈酒)的标准是什么”, “既然它有一个标准,它就应该把标准告知给消费者。” 邢连超说。
对于这些问题,茅台方面并未在答辩状中做出解释。
白酒行业对陈年酒无统一标准:老酒没有勾兑无法饮用?
茅台方面强调的是,陈年酒系勾兑而来,在行业中并非秘密,甚至是一种工艺手法。
茅台前董事长季克良曾撰文《告诉你一个真实的茅台陈年酒》称,“好的白酒都需要勾兑”。文章提及,一般的企业都是通过制作“调味酒”来保持其酒的质量和风格。而茅台酒与众不同的是,它有不同年份酒、不同香型酒、不同轮次酒、不同酒精浓度的酒,它的勾兑完全依靠和采用以上不同的老酒来完成,属于典型的“固态纯粮发酵原酒勾原酒”,不添加任何香气物质,保证了茅台酒纯天然的特点,最终形成了茅台酒“酱香突出、幽雅细腻”的独特风格。
不过,白酒全行业对陈年酒并无统一规定。
白酒分析师蔡学飞表示:“中国白酒行业对年份酒的的只有企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企业明明知道消费者对于年份酒的概念,是误以为这个酒放了多少年,但企业没有刻意地去引导消费者理解企业标准,还模糊这个标准。”
此外,蔡学飞还表示,实际存放了30年、50年的老酒口感很差,“老酒大多数是用来做基酒,调味酒使用的,没有勾兑无法饮用。”
那勾兑时,“不低于15年基酒”的所占比例有多少?蔡学飞说:“只有企业的标准,但是基本上含量很少。”
白酒行业从去年就开始探讨对陈年白酒标准的统一化。据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信息显示,去年8月,中国酒业协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白酒年份酒团体系列标准(草案)研讨会,五粮液、洋河、汾酒、古井贡酒等酒企参加。
会上,酒业协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年份酒系列标准是由生产企业准入细则、备案制度、产品标准、生产溯源、标签标注、知识产权等六个方面组成的立体管控系统,是所涉及范围广、所关联的有关标准最多的一个标准,是中国整个白酒标准体系当中一个创新之举。
但截至目前,对于该草案,并无进一步消息。
茅台是否涉及虚假宣传?
那么,以“30年陈”“50年陈”的标签宣传勾兑酒,是否涉嫌虚假宣传?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茅台公司是否构成欺诈,还需要根据双方的举证情况由法院结合事实和法律予以认定。但张新年个人认为,茅台公司明显涉嫌虚假宣传。
张新年律师表示,茅台公司在宣传的过程中,将对产品的具体释明部分以小字书写而未进行显著标明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广告法》第八条关于广告内容应当清楚、明白、显著清晰表示的规定。并且在一般情况下,该行为也很容易误导消费者错误地购买其产品。假如经法院审理后对此进行了认定,则茅台公司不仅应承担民事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应该介入查处,对其虚假宣传的不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