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刚梁
在很多人眼里,国有企业比一般企业更注重公共形象,更具有“民族担当”和“社会责任感 ”。然而,近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量采购“日系车”的做法,令他们深感失望。
据《新京报》等媒体报道,8月30日,中国人寿一次性采购了538辆一汽丰田生产的“卡罗拉”小汽车,用途是业务一线的现场勘查专用车。双方在北京举办了隆重的交车仪式。据称,这是一汽丰田公务车采购史上最大的订单。
中国人寿的做法惹怒了一些网友。他们认为,中国人寿的标识里含“中国”两个字,应该优先采购自主品牌的国产车,以支持“中国制造”。然而,在当前中国汽车行业整体表现不景气的时候,它却高调采购“日系车”,令人难以接受。还有一些网友表示要对此进行抵制,声称今后不再购买中国人寿的保险。
今天老吴将和您分享:中国人寿与一汽丰田分别是什么性质的企业?国家有没有要求国企优先采购“国货”?国企采购“洋品牌”就是“不爱国”吗?
国有企业与合资企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在纽约、香港和上海三地上市的企业。2016年它成为全球市值最大的上市寿险公司。其控股单位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属国有特大型金融企业,连续17年入选世界500强,2018年排名第42位。
中国人寿是由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24家中央金融企业之一。从国企保留的“行政级别”看,它属副部级单位。其官网称:“财政部代表国家持有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全部股权并行使股东权利。2012年,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划归中央管理,由中央任命。”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是商务部批准成立的大型中外合资企业。资料显示,出资方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丰田汽车公司和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方与外方的股权比例为50%:50%。
一汽丰田官网称,公司自成立以来,多次荣获中国机械行业500强企业、天津市百强企业十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强企业第一名、社会责任贡献奖、先进外商投资企业奖等各种荣誉。
国企采购的自主权
首先应当指出,国有企业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其采购资金也不是财政性资金。因此,中国人寿的采购行为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与本次采购行为相关的是2015年12月国家出台的《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不过,对于中央企业是否应优先采购国产品牌的汽车,该实施意见未作规定。
金融企业是企业,国有企业是企业,中央金融企业本质上仍是企业。企业的采购完全是一种民事行为。从总体趋势上看,国家对于国企的采购行为限制越来越少,这是尊重国企自主经营权的表现。国企经营者时刻面临着市场竞争和业绩考核的压力,其内部治理机制会自觉实现采购行为的合理化。此外,每家国企都有自身生产与经营的特点,国家不宜为它们制定一个统一的采购标准。
然而,4月24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炮制了一套《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试图向国企推行统一标准。但老吴认为,该操作规程纯属画蛇添足(详见老吴说国企改革)。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2018年财政部印发的《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取消了原先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须经财政部门审核、备案的规定,以更好地发挥企业自主决策权,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
因此,中国人寿作为中央金融企业,在采购业务用车的时候,需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它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二是自身的需求。
从规章制度上看,《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规定,新购置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要控制在购车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据测算,当前一辆中配版的卡罗拉的价格大约在13万左右,符合上述规定。
从业务用车的需求上看,中国人寿首先要保障业务正常开展,其次是节约运营成本。那些实用性和可靠性强、油耗低的紧凑型轿车是其首选。而卡罗拉可能正好符合它的需求。据称,由于性价比高,今年1-7月卡罗拉位居同级别市场销量前列。二手车残值更是持续保持同类车最高水平。
总之,从规章制度及自身需求上看,中国人寿采购“日系车”并无不妥。
国企的社会责任
有人说,中国人寿的做法虽然不违反各种规章制度,但是,作为中央级的国企,它应该带头购买自主品牌的汽车,支持“中国制造”,以履行社会责任。
毋庸置疑,国企需要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但问题是,国企采购哪个品牌的汽车,与履行社会责任有关系吗?
一汽丰田作为中外合资企业,是改革开放的结果,也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一般而言,在合资企业中,中方企业出土地、厂房的使用权等,外方出品牌和技术。之所以要选择合资,是为了优势互补,各取所需。外方看上中国的巨大市场以及低成本的劳动力,而中方则是希望能够迅速学习国外一流企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合资企业是跨国公司实现本地化的重要方式。在这种背景下,“洋品牌”概念变得模糊起来。
例如,丰田汽车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洋货”,而是在我们自己国家生产出来的产品,也属于“中国制造”。它雇佣的大多数是中国劳动者,并向政府照章纳税,甚至税后利润也有50%归中国企业。如果对它采取歧视性政策,不仅一汽丰田将出现经营困难,其上游的供应商(如轮胎、灯光和车玻璃等厂家)和下游的经销商、修理厂也会被连累,进而影响它们的就业和税收。而这些上下游企业大多数是纯粹的内资企业。
更重要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各类企业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国家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我们不能因为某个企业是央企、国企、民企、合资企业或者外企,就对他们实行优惠待遇或歧视性政策,把市场主体划分为“三六九等”。
但是,由于对市场经济的理解与认识不足,或者受利益集团游说或被“道德绑架”,某些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在招标和采购时,仍注重企业的“成份”。
为解决这个问题,2019年7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特别提到一些国家单位根据所有制性质和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例如,“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通知要求有关部门重点清理和纠正这些问题。
可见,为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问题,政府已经煞费心机。而当前一些人打着“爱国”、支持民族产业的旗号,今天抵制这家企业,明天抵制那家企业,不是真正的爱国,而是给国家添乱。这是典型的所有制歧视,结果只会损害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任何正直、善良的公民都应该拒绝这类低劣的表演。
在市场经济中,一个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壮大,就必须在技术创新和提高产品质量方面下功夫,靠物美价廉的产品与服务赢得市场,而不是躺在国家的优惠政策和民众的支持中不思进取。中国的汽车行业已经开放二三十年了,早就渡过了“幼稚期”,有些国产品牌都走出了国门。这时候,有些人还在坐等“扶持”,实在不合时宜。
总之,中国人寿作为一个自负盈亏的企业,最大的责任就是降低经营成本,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和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如果说国企还要承担什么社会责任,那它的责任就是为尽可能多的社会大众提供保险服务和人身保障。此外,作为金融企业,它要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至于它采购“国产车”还是“日系车”,是其日常的经营行为,与所谓的“责任”“担当”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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