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就开始重视民营经济,大力发展和扶持民营企业。因此才有了现在的民营经济和国民经济分庭抗礼的局面。按照常理来说,民营经济这么受国家重视,许多民营企业家应该非常积极的大力搞民营企业创新。但是为什么现在很多民营企业家在改革创新的道路上却畏首畏尾,甚至有的都直接放弃,选择明哲保身呢?这是因为近年来,不光国家对民营企业重点关注,那些别有用心的高官们也同样觊觎这块“大蛋糕”,也都想从这些民营企业中获得一笔丰厚的利益。因此,他们往往会挖空心思,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做出一些有利于自己而却大大伤害民营企业的事情。比如一些“趋利执法”的,冤假错案,投机倒把等。也正是因为这些“蛀虫”的存在,让很多民营企业家都受到了严重的打击。那些企事业单位的高管还好说,无非就是把企业的一部分利益通过不正当手段转到自己的腰包,最多就是让该民营企业损失一些经济利益。而那些拥有着权利的高官们,尤其是政法系统的一些执法人员就不一样了,他们的权利有的能直接影响一个民营企业的发展,甚至一手制造一些冤假错案都不在话下。就拿最普通的地方执法人员来说,在他们身上也经常能看到“趋利执法”的影子,比如对部门民营企业进行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企业财产等行为,就是一种“趋利执法”行为,也是对企业打击比较大的一种现象。
对于冤假错案,乱查封,乱扣押等类型的“趋利执法”行为,国家主要从两方面着手,第一是最直接的打击,第二就是采取一些预防措施。对于打击“趋利执法”,国家也做了相应的规定,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曾在民营企业的座谈会上发表过重要讲话: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涉民营经济案件的司法监督。尤其要重点解决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产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另外,针对于冤假错案,国家也采取了强有力的纠错和平反行动。从2017年以来,短短3年的时间,全国法院就通过再审改判程序,对251件冤假错案改判成无罪,当庭释放的就有329人。这一行动也为民营企业挽救了一大批骨干,让民营企业的损失减少一大截。
另外,从预防方面来说,无论是冤假错案,还是常见的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财产等“趋利执法”行为,都属于一种执法司法不公的现象。执法司法权是极为重要的国家权力,也是一把双刃剑,必须以强有力的制约监督确保其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政法机关是执法之公器、司法之利器。政法队伍一旦出现违法乱纪问题,势必严重践踏社会公平正义,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权威。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势在必行、刻不容缓。为了彻底遏制和清除这一有害现象,国家也专门召开大会,制定了相应的措施。近日,中央政法委召开机关全体干部大会,学习贯彻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研究推动贯彻落实的举措,切实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工作,杜绝执法司法不公不廉。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强调,要围绕形成“势在必行”的共识去推动落实,以强有力的制约监督确保执法司法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围绕“重在体系建设”的任务去推动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围绕形成“齐抓共建”的合力去推动落实,增强制约监督的协同性、整体性。
那么这次会议上强调的,对执法司法不公所采取的几项监督措施都是什么呢?1,以党的领导监督为引领。2,以上级监督为关键。3,以内部制约监督为根本。4,以互相制约监督为主体。5,以社会监督为补充。6,以智能管理监督为支撑。有了这么全面的执法司法监督措施,我相信在不就的将来,我国的法制环境将更上一层楼。那些被人民深恶痛绝的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财产的的“趋利执法”行为,以及一些冤假错案,都将会慢慢减少,直至不再出现。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发展民营经济所需的营商环境也将会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稳定。那么我们的民营经济的发展将会再次迎来一波高潮!
责任编辑:王泽涛 王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