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持续开展,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更规范了,相关手续也办理得更快了。”1月5日,面对正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的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陶松岩,南阳康卫集团城市资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柳晓东高兴地说。
这是市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的生动写照。2020年以来,我市市、县两级检察机关顾大局、强监督、重服务,用检察干警的“辛苦指数”,换来项目的“落地指数”、企业的“发展指数”,至目前,共办理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犯罪245件631人,其中批捕278人、起诉426人、立案监督13人。
新野县检察院检察官与企业职工交流并解答法律问题
强化法律监督
规范办案当好“主力军”
新野县召开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企业健康发展座谈会议
新野县检察院在办理该县施庵镇兰屏湾社区相关负责人蔡某等人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时,选派两名涉黑犯罪检察组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向侦查机关提出5条指导性意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并增加证据16项;移送审查逮捕后,又通过细致审查讯问,查实了蔡某为获取部分企业土地、仓库的实际控制权,指使梁某等人以暴力手段对辖区内6家企业组织实施多起寻衅滋事犯罪,迫使企业在租赁合同未到期情况下放弃租赁土地的犯罪事实。目前,蔡某等4人均受到法律惩罚。
新野县检察院检察长潘云列席法院审委会
蔡某等人的落网,是我市检察机关坚持惩治犯罪与维护发展并重、充分发挥在扫黑除恶中政法“主力军”作用的缩影。2020年以来,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从严从快办理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5件,提起公诉26件。
新野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防范化解风险
精准服务下出“先手棋”
河南省内乡县检察院检察长李胜(右二)与县人大代表来到该公司座谈并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内乡县检察院对民企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挽救了一个企业,也切实解决了当地群众的就业问题、民生问题。”1月4日,该县人大代表李保国告诉记者,疫情后复工复产关键时期,该院对两名涉案民企负责人决定不起诉,使160多名农民工顺利返岗。
内乡县检察院检察长李胜来到案发点,了解某公司对国土资源危害后果补救情况
原来,内乡县某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技术骨干李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国有土地资源犯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此案后发现,该公司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其所属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020年3月,在检察院的指导下,该公司申请补办的荒坡地使用手续,得到了省林业局批复。
在此基础上,检察干警走访了解到,该公司多年来一直为省内外交通公路、建筑等重点项目提供建材,同时还为当地提供就业岗位167个,帮助20多名贫困群众脱贫。2020年5月,检察机关对魏某、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上门讲解法律政策,使该企业生产经营和相关联的重点项目得以有序复工复产。
针对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困难,内乡县检察院组织讨论该案件的处理决定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玉亭告诉记者:“检察机关秉持谦抑司法理念,在办理涉非公企业案件时,做到少捕、慎诉、宽严相济。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和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等侵害‘六稳’‘六保’工作、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把严惩妨害企业生产经营犯罪与精准服务企业发展统一起来,目前已监督立案13件,作不起诉案件12件23人。”
开展专项治理
提升效能送上“暖心包”
针对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困难,内乡县检察院组织讨论该案件的处理决定
2020年以来,市、县两级检察院围绕市委“两翼两轮”、九大专项战略部署,开展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活动和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专班强力推进。出台了《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共发现在侦查、批捕、起诉和审判环节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10个,督促引导并妥善解决。
完善长效机制。建立检察长联系企业制度和首席服务官制度,至目前,全市检察干警共走访民营企业494次,了解各类问题并听取建议,目前通过协调已解决84个。
提升办案效率。开展“挂案清理”活动,针对涉民企案件长期在公安机关搁置、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等问题,对既不依法推进诉讼程序,又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的“挂案”进行专项监督清理,共督促撤销涉民企类挂案16件。
播洒阳光雨露,润泽百花盛开。市检察院检察长薛长义表示,优化营商环境,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也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牵引。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稳商安商暖商,推动形成以“亲”优化检察服务、以“清”规范检企交往的“亲清护企”模式,为建设营商环境新高地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王泽涛 王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