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在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能被本村集体指定成员使用,农民可以在规定范围内,自由建设房屋,其他成员不得干涉。
然而,近期全国首个城乡居民合作建房证颁发,即《合作建房房屋使用权(租赁)鉴定书》。这本证书的出现,标志着宅基地使用权将可以由市民来行使,也算是变相解禁了宅基地“买卖”。
其实,随着国家对城市炒房行为的遏制,很多市民都想将积蓄投资到宅基地。不过,在国家明确表示宅基地被禁止异地交易的情况下,他们根本没有这个机会。而合作建房这种方式,恰恰在满足上述规定和部分人投资意愿的情况下,给农民也能带来很多益处。
有人觉得,市民和农民合作建房,终究还是用来住,没什么意义。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考虑到第一产业(农业)的投资力度过大且利润不高,真正能让农民富起来的实际上是二三产业,即加工业和服务业。据数据统计,目前以亲子游、情侣游和自驾游为主的自由行游客,已经成为了主流,而包含餐饮和休闲娱乐功能在内的特色民宿,正好能满足他们的旅游需求,对应的支出比例也在逐年提高。因此,通过合作建房的方式,发展民宿产业,能够让市民和农民双双获益。
与此同时,都在说农村宅基地升值,可当下农村宅基地升值的根本原因,则在于城市的扩建用地需求。在这种情况下,那些离城市较远的农村地区,因无法享受到城市发展的带动作用,反而容易被“孤立”。而合作建房这种方式的出现,反而让空气更加清新、环境更加秀丽的偏远山区,成为了很多市民投资养老大院的圣地,这种自行“投资养老”的方式,反而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综合以上来看,正是由于以上两大的因素的存在,使得市民和农民合作建房这件事,对农民而言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不过话说回来,部分地区已经严格执行了宅基地标准面积政策,超出标准面积的部分,只允许农民有偿使用,但不允许翻盖。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农民现有的宅基地都会超过这个标准面积,这就与合作建房,发展民宿等产业,形成了矛盾。
为了提高宅基地利用效果,国家出台了很多扶持措施,主要措施如下。
第一,促进乡贤下乡,让乡贤与农民共同开发宅基地资源。这一措施的具体实施效果,实际上就是今天所说的合作建房。因为在很多农村,年轻人都会外出打工,有的一出去就是一整年,而偌大的农房,一般只有父母和孩子居住。这个时候如果可以通过合作建房的方式,农民将部分宅基地的使用权出租或入股,就可以增加一份宅基地经营性收入。
第二,在试点地区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这一措施实际上是为提升宅基地综合利用,尤其是对空闲宅基地的盘活利用,奠定了一个政策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包括合作建房在内的新的宅基地利用方式,才能不断出现,这也预示着你的宅子正在变成钱。
面对合作建房这件事,农民最需要注意的就是合约的签署问题。在将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部分或全部出租给市民使用时,一定要确保出租方、受租方和村委会“三方到场”,并在合约中明确,当出租期满时,若未达成续约,地上建筑物的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