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记者潘热新报道:日前,记者从河南省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河南省中原红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原红牌波蕊口乐饮品因违规使用“河南省著名商标”字样被郏县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据了解,河南省中原红饮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河南省郏县经济开发区(龙山大道98号),是一家专业生产销售饮料冷饮的企业,其违规使用“河南省著名商标”的波蕊口乐属于果味型碳酸饮料,该饮料零售价3元一瓶,遍布当地餐饮大小饭店。
值得关注的是,其醒目的“河南省著名商标”的户外广告牌甚至出现在了郑尧高速上。
郏县市场监管局法制科陈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郏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此违规行为已经由经侦队立案调查,将根据该公司违规使用“河南省著名商标”的事实依法查处。
上图:郑尧高速郏县段,河南省中原红饮料有限公司大型广告牌上的“河南省著名商标” 醒目字样。
据了解,2018年9月河南省工商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废止〈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决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规定自2018年9月20日起,全省各相关市场主体一律停止将“河南省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商业活动中。
该《通知》对“河南省著名商标”废止后的部分遗留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一是自2018年9月20日起,全省各相关市场主体一律停止将“河南省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其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二是对将“河南省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其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在2018年9月20日前已进入流通领域的,允许使用到2018年年底。